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再次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程序和要求,我局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屠宰行业管理处。电子邮箱:tuguanchu@agri.gov.cn传真:010-59192871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畜医局屠宰行业管理处 邮编:100125 附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2年12月30日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023-01-03
2022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6%
本网讯 今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2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106个品种130项参数14437个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6%,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据介绍,今年例行监测共抽检了31个省份的1478个菜果茶生产基地、976辆蔬菜和水果运输车、518个屠宰场、315个养殖场、1231辆(个)水产品运输车和暂养池、1191个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结果显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7.1%、98.8%、98%、99.1%、95.8%。从监测品种看,抽检的蔬菜中,水生蔬菜、瓜类蔬菜、食用菌、甘蓝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合格率分别为100%、99.4%、99%、98.8%和97.8%。抽检的畜禽产品中,猪肝全部合格,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7%、98.2%、99.4%、98.7%、98.1%。抽检的大宗养殖水产品中,对虾、鲢鱼、鳙鱼、鳜鱼合格率分别为100%、99.4%、98.9%、98.7%。农业农村部已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地方农业农村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管控风险。以重点品种为突破口,组织开展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加强生产过程监督检查,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动建立减药控残工作机制。同时,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用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日常监管,实施风险等级上墙动态公示,推进农安信用试点。
2022-12-30
全国畜牧总站召开2022年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座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12月27日,全国畜牧总站召开2022年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座谈会。全国畜牧总站总畜牧师苏红田出席会议并讲话,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处长李蕾蕾主持会议。会上,河北、山西、上海、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和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交流了本省区体系改革建设进展情况,总结了在筹办技能大赛、创新服务机制、技术示范推广、专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共同研讨分析了当前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苏红田结合今年总站开展的体系建设调研工作,分析了全国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面临的改革进展不平衡、履职能力有待提升、财政经费缺乏等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保障畜牧业技术推广有序开展方面提出4项重点工作思路。一要积极推动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各省级推广机构要从产业发展和基层实际出发,重点围绕稳定地方县、乡基层机构队伍、优化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机制方面提思路、想办法,注重调动和发挥基层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确保在改革过程中各项公益性职能得到有效履行。二要加大力度推动落实家畜繁殖员特聘计划。将家畜繁殖员纳入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是总站强化基层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举措,有效提升了基层家畜繁殖员政策保障水平和一线科技工作者福利待遇。要积极推动好政策在各省区落实落地,力争让更多基层技术推广人员享受到政策红利。三要积极推动国家畜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创设。充分发挥总站集成创新中心枢纽作用。强化横向协作,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建设科技研发、转化、应用“直通车”。同时,要强化体系纵向协同,提升体系整体推广服务质量和效率。四要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才供给。要积极探索搭建跨推广体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地区的人才资源整合与共享平台,依托各省区农牧类院校及养殖基地,发挥其师资、课程和硬件等优势,加强对各级各类畜牧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
2022-12-30
中监所组织召开农业农村部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重点实验室 2022年终总结会暨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2年12月22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召开农业农村部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年终总结会暨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分析重点实验室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会议认为,一年来重点实验室紧紧围绕“十四五”目标任务,聚焦行业重点和重大需求,突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和协同融合体制机制方面大胆创新,在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工作中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议指出,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细菌耐药性监测与防控总体需求,聚焦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面临的技术难点和突出问题,对标对表实验室建设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协作共享,突出优势互补,抓重点求突破,为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提供高水平的技术平台支撑。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和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相关人员以在线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
2022-12-23
我国兽用抗菌药使用量持续下降
本网讯 “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狠抓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着重提升监管治理效能,全面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量折合纯量从2017年的4.18万吨下降到2021年的3.25万吨,动物产品单位产出的抗菌药用量持续保持下降。2022年,各地加力推行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计划,组织生猪、蛋鸡等16个畜禽品种2.1万余家养殖场实施“减抗”实践,成效显著。坚持源头治理。准入环节实施“四不批一鼓励”,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用于促生长的抗菌药、易蓄积残留超标的抗菌药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作为兽药使用,鼓励研发新型动物专用抗菌药。发布实施新版兽药GMP,全面提升兽药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发布蛋鸡、乌鸡养殖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和兽药使用记录样式,规范养殖用药。实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行动,2021年实现全面停止使用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深化检打联动。落实兽药质量监督、残留监控等措施,年均抽检约2万批次,兽药抽检合格率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98%以上,不合格兽用抗菌药和违规使用抗菌药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乌鸡、鸡蛋等重点品种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显著提升。推进“减抗”实践。农业农村部组织316家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223家养殖场试点达标,遴选减抗典型模式向全国进行推广。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面部署实施“十四五”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工作。印制“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促进优质优价。强化宣传培训。组织“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和系列公益直播活动,直达养殖场(户)宣传安全用药知识,346.3万人次通过网络直播收看。组织6个畜牧兽医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全链条实施减抗行动倡议,全社会基本形成合理用药共识。
2022-12-20
“三稳”让生猪供给底气足
今年,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继续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实施生猪产能调控,保护和稳定基础产能,加强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生猪产业经受住了市场波动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考验,能繁母猪存栏量始终保持在4100万头调控线以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猪肉市场供应有保障,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稳政策 养殖户信心十足敢发力 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余关镇大花岭村的一处开阔地带,占地2800余亩的牧原肉食产业综合体让人大开眼界。放眼望去,21栋楼房猪舍整齐排列,这片猪舍年出栏量达210万头。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生猪出栏52030万头,全国猪肉产量4150万吨,同比增长5.9%,预计全年猪肉产量将稳中有增。生猪生产稳定、供给充足离不开行业上上下下、各个方面的努力,这背后,政策支撑尤为关键。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5次召开生猪企业代表座谈会、部门协调会、视频调度会,督促各地保持财政、金融、用地等长效性支持政策的稳定,切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同时持续开展督导,要求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不得违法违规扩大禁养区范围。 在金融方面,召开金融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座谈会,将5000多家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转交银保监会,争取信贷支持。联合中国农业银行印发《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提供点对点金融服务。与此同时,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政策性保险和生猪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 “目前我们养猪享受了贷款贴息,基本上利息都能补贴回来。今年上半年,我们还从广东引进一批优秀种公猪,政府按照每头1000元的标准给了我们原种猪引进补助。有了这些好政策,底气更足了。”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肇州分公司总经理潘洁说。 总的看,目前生猪稳产保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由于政策稳、市场好,养殖户信心更足,市场预期看好,生猪生产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有力保障了全国猪肉市场供应。特别是这些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已体现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并吸收到刚审议通过新修改的畜牧法中,政策保障进一步制度化、法治化。 稳预期 生猪产能调控平缓价格波动 我国生猪产业就像一辆巨大的卡车,载着全球近一半的猪和近2000万养殖场户,行驶在上坡与下坡交替的道路上。载重大,惯性也大,猪少价高伤民,猪多价低伤农,产能在短期内很难调整到合适。 为了让这辆巨无霸行驶得更稳,猪价波动更平缓,决策者们想了多种办法。经过持续摸索,在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确定了全国能繁母猪存栏保持在4100万头左右的调控目标,要求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形成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今年6月,农业农村部又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方案》。从一年多来的实践看,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开局良好,各项措施落实有力,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生猪产能调控是一项开创性工作,精准把住了能繁母猪存栏量这个“总开关”。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每月监测并反馈各省能繁母猪存栏量,及时督促存栏量过度下降的省份采取增养措施,恢复和稳定生猪产能。 前几轮“猪周期”价格低迷时,能繁母猪存栏量降幅动辄就是百分之十几甚至二十。开展产能调控后,虽然去年6-10月和今年2-5月生猪养殖经历了较长时间亏损,但能繁母猪存栏量累计降幅仅为8.5%,能繁母猪没有被过度淘汰,有效保护了基础产能。 河北、江西、四川等省份将生猪产能调控纳入重点工作考核激励,河南、山东、湖南、吉林等省份统筹资金支持生产发展,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新疆等省份创新金融补血造血。一些省份针对能繁母猪存栏量降幅较大的情况,采取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使产能尽快回到了合理区域。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今年10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4379万头,为4100万头正常保有量的106.8%,处于合理水平,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繁母猪存栏量均超过正常保有量的95%,达到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 “实施生猪产能调控这一年来,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省里每个月都会收到农业农村部发来的预警信息,再由省里向各市县进行传达,以此为各产能调控基地提供参考。生猪价格也从年初的低迷逐步回升至盈利,并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减少了猪周期对整个产业的影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处长黄立诚说。 数据表明,最近一轮“猪周期”猪价下行19个月后即止跌回升,比近5轮平均下行时间缩短了5个月左右。预计今年全年生猪平均价格在每公斤19元左右,比去年低2元左右,将为稳定全年CPI发挥重要作用。全年生猪养殖头均盈利也将达到300元左右的正常水平,对于调动养殖场户积极性,保护基础产能十分有利。 可以说,生猪产能调控成效初步显现,国家层面生猪监测预警的权威性已经树立起来了,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4100万头的目标任务也经受住了市场的检验,这一鲜明的调控“风向标”正逐步成为广大养殖场(户)的行动“指南针”。 稳防病 给生猪供给打了个“好地基” 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国,给生猪生产造成巨大损失。面对复杂严峻的防疫形势,农业农村部及时牵头成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完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制定发布《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全力以赴抓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减损就是增产,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持动物疫情总体平稳可控,才能保障畜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今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继续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生猪重大疫病防控。坚持开展包村包场排查和入场采样监测,抓实疫情快报、周报、月报制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预警、及时处置。深入推进生猪疫病净化和无疫创建,累计建成国家级猪病净化场62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166个,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此外,农业农村部还印发加强秋冬季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秋冬季生猪疫病防治技术指南,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交叉检查,统筹抓好冷季生猪常见病防治。全面实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坚持防疫优先、保供为要,强化检疫、调运、屠宰等关键环节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 “通过不断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深化包村包场网格化巡查排查,常态化专家巡回指导和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切实降低疫病传播风险。持续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以动物移动监管为核心,落实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全链条管控措施,稳定控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我省生猪稳定供给打好了基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张乃清说。 截至目前,今年各地仅报告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扑杀生猪134头,疫情报告数和扑杀生猪数均较前几年大幅减少,未报告发生其他生猪重大疫情。生猪疫情形势平稳可控,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防疫保障,提振了养殖场户恢复和扩大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紧抓实生猪稳产保供各项工作,精准开展产能调控,加强生产监测与预警引导;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畜牧法为契机,督促地方稳定用地、贷款、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检疫和调运监管等重点措施,保障生猪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2022-12-17
第五期WOAH亚洲猪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在线上举办
12月1至2日,第五期“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亚洲猪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在线上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与WOAH联合主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兽医师翟新验、WOAH亚太区代表处代表Dr Hirofumi Kugita出席并致辞。培训期间,WOAH亚太区各成员就各国及地区主要猪病的流行现状及诊断技术进行了交流分享,来自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河南科技大学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的相关专家,就未知病原实验室诊断流程、免疫检测技术在动物疫病诊断中的应用、病原分离鉴定技术、数字PCR技术应用、时间分辨荧光微球技术及标准物质制备应用等内容进行了报告。授课专家对各成员参会代表有关猪病实验室诊断技术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来自WOAH亚太区代表处,中国、日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老挝、蒙古、缅甸、菲律宾、韩国、泰国、越南、柬埔寨、尼泊尔、中国台湾等1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4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22-12-07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关于兽用中化药产品注册资料提交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92号要求,注册申请人应在收到注册申请事项受理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中心提交注册评审纸质资料。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在保证兽药注册评审评价需求前提下,我中心制定了兽用中化药产品注册资料提交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格式体例要求 (一)字体:中文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中文正文小四号字,表格五号字;英文文本推荐 Times New Roman 的 12 号字体。 (二)行间距离及页边距离:行间距离为单倍行距;页边距离应能满足资料打印、装订后文字内容完整、无遮挡的要求。 (三)页眉和页脚:文件的所有页面都应包含一个具有唯一性的页眉或页脚,简要介绍文件的主题。 (四)目录和页码:文件应有目录,目录按申报资料项目编制,编号与项目名称不得随意改变。从第一页开始编制连续页码,如果申报资料较多,可按申报资料项目分册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的附件也需要分别编制目录和页码。 二、整理装订要求 一套申报资料或补充资料原件需用A4纸双面打印并采用打孔线装方式装订,其余申报资料可用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每册申报资料的厚度不超过5.5cm,一般不小于1cm。每册应加封面,封面内容除总册数和册号外,其他应相同,区分方式为如某项资料有 3 册时,可用“第1册共3册”在封面项目名称下标注。封面均应加盖所有注册申请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每册至少2份资料为公章原件。 三、数量要求 注册评审资料正文提交10份/册;批生产检验记录、药学部分(如药学研究、稳定性考察)图谱、药理临床部分(如药代动力学试验、残留试验)图谱、临床试验原始资料、参考文献、其他支持性资料(如DMF文件)等各提交5份/册;进口产品的原文或英文资料提交5份/册。 四、内容要求 (一)注册评审资料与形式审查受理资料内容应一致,所附试验图谱、图表、照片等应清晰可辩,必要时需提供彩色图谱、图表或照片。所附第三方出具的试验报告一般不得缩放大小,字迹应清晰可辨。 (二)注册资料所附的色谱数据和图谱的纸质文件可参照农业部公告第2368号中《兽药研究色谱数据工作站及色谱数据管理要求》的相关内容提供。 色谱数据的纸质文件应采用色谱数据工作站自动形成的输出文件形式,内容应包括如下相关信息:(1)标明使用的色谱数据工作站,并保留色谱数据工作站固有的色谱图谱头信息,包括:实验者、试验内容、进样时间、运行时间等,进样时间精确到秒。(2)应带有存盘路径的数据文件名。文件夹和文件名的命名应合理、规范和便于图谱的整理查阅。(3)色谱峰参数应有保留时间(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峰高、峰面积、定量结果、积分标记线、理论板数及其他系统适用性要求的参数等。申报资料的色谱数据的纸面文件还应包括色谱数据的审计追踪信息(如色谱数据的修改删除记录及原因)。 (三)进口兽药注册中文资料应表述严谨、语句通顺、符合逻辑,专业术语准确、前后一致。 自本要求公布之日起,兽用中化药注册资料(含进口注册产品)按照上述要求提交。 本要求将根据兽药注册法规、评审工作程序的调整适时更新。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2022年12月1日
2022-12-05
我国开展十大主要粮食和畜禽育种攻关
据农业农村部21日消息,我国开展十大主要粮食和畜禽育种攻关,促进水稻、小麦、大豆、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品种更新换代。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工作推进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落实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紧紧围绕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目标,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部省协同组织企业、科研及社会力量,高质量推进育种联合攻关。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创新攻关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攻关集聚,加快成果推介应用。据了解,我国还将支持十大优势种业企业自主开展攻关,持续提升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地方开展64个特色物种的攻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2022-12-01
聚焦重点管理物种 提升外来物种侵害防治水平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人 就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答记者问
近期,多地外来物种入侵信息频频见诸报端,成为舆论热点。不少外来物种严重影响入侵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影响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我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面临的总体形势如何? 答: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例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巴西龟、加拿大一枝黄花等都是外来入侵物种。由于我国陆地边境线长,始终存在着外来入侵物种随气流、水流等自然途径传入的风险。同时,随着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随货物贸易、人员往来等无意传入进而造成危害的情况日益增多,非法引进饲养“异宠”、违法违规放生等新情况不断出现,更大程度上加大了外来物种侵害风险,这些物种一旦扩散定殖,彻底清除难度较大。 为防范和应对外来物种入侵,《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配套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全面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同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中国科学院、国家林草局等10个部门组成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组建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专家委员会,制定实施了《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 问:《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制定的主要考虑和物种遴选依据是什么? 答:日前,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了《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为此,有关部门系统梳理相关文献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专家研讨,针对已经传入并定殖的外来入侵物种,结合现有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了物种的发生情况、生物学属性、繁殖扩散能力、危害程度、控制难度等多方面因素。在科学评估物种侵害风险基础上,遴选需要纳入《名录》实施重点管理的外来入侵物种,并广泛听取、充分吸收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地方单位等的意见,最终研究制定了《名录》。 在物种遴选依据上,主要有4方面考虑: 一是危害程度重。严重损害入侵地区农林牧渔业生产,可造成种植作物或养殖物种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的物种;或者对入侵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具有重大威胁,一旦发生,将造成局部地区本土生物大量死亡的物种。 二是扩散蔓延快。发生面积或潜在威胁面积较大、易随风或水流快速传播的外来入侵病虫害和植物;或者已在我国长江、珠江等多个重要水系发生的外来入侵水生动物。 三是防控治理难。对农田、森林、草原、城镇绿化带等多种生境区域构成威胁,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多部门综合协调加以阻截控制的物种。 四是危害形式多样。除威胁农林牧渔业生产和生物多样性外,本身含有毒素、或者通过叮咬等途径对人畜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物种。 问:与现有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相关名单相比,《名录》有哪些变化? 答: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2013年,原农业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共计52种已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被收录其中,包括21种植物、26种动物、5种微生物。生态环境部会同中科院,先后于2003年、2010年、2014年、2016年发布了4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包括71种外来入侵物种。上述工作为我国有效防控外来物种侵害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但也使互联网上出现多种版本,引发公众不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坚持科学性、权威性,多个部门联合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制定了《名录》。此次《名录》制定过程中,根据物种调查数据和侵害风险评估结果,对过去已有相关名单所列的物种进行逐个分析,调整了一些常年在国内发生、分布区域清晰、防控措施比较成熟的物种,增加了部分新发生且潜在危害较大的,或者危害程度有所加重的物种。经反复评估论证,包括草地贪夜蛾、鳄雀鳝、加拿大一枝黄花、红火蚁、福寿螺等,共计59种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列入《名录》。 《名录》所列物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的重点所在。同时,《名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后续将在加强物种发生情况信息收集和危害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进行物种的适时增减。 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章,坚持遏增量与清存量相结合,以《名录》所列物种为重点,强化源头预防、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不断提升外来物种侵害防治水平,将通过以下5方面举措进一步加强综合防控: 一是强化源头预防。持续开展“国门绿盾”行动,强化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寄递物、跨境电商等渠道检疫,对发现的入侵物种及时进行除害处理。加强境内跨区域调运种子苗木、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检疫监管。 二是强化普查摸底。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研判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为科学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依托现有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加强重点物种发生区域和入侵高风险区域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应对。 四是强化精准治理。分类别、分物种制定防控技术指南,明确防控关键时期、重点区域和主要措施,开展“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指导地方因地制宜选用物理清除、喷施药剂、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防控灭除。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物种防控技术攻关,研发绿色防控技术产品,完善调查监测、综合防控等技术标准规范,探索形成安全高效、经济可行的综合治理技术模式。 问: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过程中,如何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答: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部门将加强宣传普及,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提升防范意识,构筑起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防线。 做好宣传解读。通过科普文章、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重点管理物种名录解读,引导公众提升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等行为。 加强知识普及。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宣传普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知识,提升公众识别能力和防控意识,让公众科学客观看待外来入侵物种。 支持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发现《名录》中的物种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加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以案说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2-12-0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2〕5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并对2019年度正式公布、2022年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示范场进行了现场复验。经养殖场自愿申请、省级遴选推荐、部级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确定天津富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07家畜禽养殖场为2022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经现场审核,广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等102家养殖场复验合格,一并予以公布。请各地按照要求制作颁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强化监督指导,推动示范场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养殖场(户)尤其是中小养殖户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2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2.2022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合格名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2年11月23日1.2022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pdf2.2022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合格名单.pdf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农办牧〔2022〕32号).pdf
2022-11-30
农业农村部秋防交叉检查组赴四川省开展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检查评估
近日,按照农业农村部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交叉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农业农村部秋防交叉检查组组长,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元鑫带领检查组赴四川省开展秋防工作成效检查、进行评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李春华,厅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相关同志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屠宰场、畜禽养殖场(户)和兽医实验室等开展实地查看,并监督完成了各类畜禽血清等样品的采集。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四川省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强制免疫、排查监测、人畜共患病防控、应急管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对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对防控工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防控措施有力,针对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分区防控、因地施策科学合理的开展布病净化工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三防疫保障体系健全,从省到市、县,各级兽医实验室均配备较完善的科研力量,机构完整,眉山市青神县各乡镇畜牧站仍保留,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希望四川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筑牢动物防疫长城。
2022-11-28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召开全国兽药检验工作会议
11月21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召开全国兽药检验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落实推进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和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全面总结2021年以来兽药检验检测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陈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监所所长李明作工作报告,8个省级兽药检验机构负责人交流工作经验。中监所党委书记黄伟忠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刘德萍、副所长张存帅、部畜牧兽医局药政药械处主要负责人、中监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级兽药检验机构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会。会议充分肯定了2021年以来全国兽药检验机构所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各级兽药检验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和各地党委政府具体要求,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围绕食品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抓主抓重”,围绕保障兽药质量安全和产品有效供应“落细落小”,扎实推进兽药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不断提升兽药监管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兽药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为加强兽药行业监管、确保兽药质量安全、保障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等防疫物资供应作出了积极贡献,为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会议认为,在当前我国养殖技术管理水平总体不高、动物疫病形势复杂严峻、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情况下,养殖业对兽药的依赖程度依然很高,由此导致的兽药残留超标、动物源细菌耐药的风险仍然很大;各级兽药检验机构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文件中对加强兽药质量、减少抗菌药使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找准发力点,主动入位。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开阔思路,深刻领悟建设农业强国重大意义,在建设兽药强国中,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会议要求,在下一阶段推进兽药检验检测工作中,各兽药检验机构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要强弱项、补短板,夯实履职尽责基础;要勇担当、善作为,提升谋局占位新能力;要扬优势、促转型,助力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深挖掘、全覆盖,用大数据助推智慧化监管;要严纪律、守规矩,营造廉洁务实新风尚。
2022-11-24
农业农村部部署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和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11月21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分析面临的形势,交流经验做法,全面部署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门统筹用药安全与产业发展,狠抓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实现用药总量和单位动物产品产出用药量“双降”、兽药产值和质量抽检合格率“双增”,成效显著。但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依然存在,养殖场户规范用药水平仍需提高。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立足饲料、养殖、屠宰等产业链重点环节抓实抓细规范用药监管,深入实施养殖“减抗”行动,稳步推进养殖用药监测分析和用药指导,发挥部门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防风险、护安全、保供给”,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完善质量体系、严格监管执法,加快推进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强、技术强、质量强、监管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法规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促进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介绍了“十三五”以来兽药行业管理和养殖业绿色发展推进情况,河北、江苏、浙江、河南4省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北京首农畜牧、四川羌山农牧、贵州圣迪乐等3家企业作交流发言。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建忠介绍了“减抗”主要技术路径。中国畜牧业、奶业、饲料工业、兽医、兽药、肉类等6个协会联合发出《全产业链共同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倡议书》。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中国三农发布”同步直播。
2022-11-22
农业农村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
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分析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形势,交流防控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防控重点任务。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当前全国畜间布病疫情处于高位,疫情高发多发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周边国家疫情快速上升,输入性风险持续增加,防控形势严峻。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将布病防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总体部署,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等综合策略,持续推进净化和无疫创建,加快疫苗和诊断制品科研攻关,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形成群防群控氛围,努力降低畜间布病流行率。同时,要扎实做好秋防整改,全面抓好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提前谋划部署明年春防工作。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传染病防治司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了人间布病防控情况,对下一步联防联控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国家首席兽医师李金祥主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通报了全国畜间布病疫情情况,河北、内蒙古、云南、甘肃4省区农业农村部门作了交流发言。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2-11-1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方便畜禽产品流通,现就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施行后,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二、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出证。三、已经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对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畜禽产品,继续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不再重复出证,附具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加注件。四、尚未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暂时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继续出证。五、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在我部指导下加快动物检疫信息化进程,在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无纸化出证,推动实现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六、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1日农办牧〔2022〕31号.pdf
2022-11-18
如何遏制动物源微生物耐药?七大任务落实落细!
微生物耐药是全球公共健康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世界性问题。2016年,为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我国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在国家层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应对细菌耐药,从药物研发、生产、流通、应用、环境保护等各个环节加强了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常见微生物耐药问题仍在加剧,地区和机构之间耐药防控水平存在差异,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遏制微生物耐药工作,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聚焦微生物耐药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有效控制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形势。到2025年,在微生物耐药国家治理体系、公众健康素养、专业人员防控能力、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科技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步。《行动计划》提出了2022-2025年国家遏制微生物耐药工作的9项主要指标和8项主要任务,动物源微生物耐药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主要指标方面,《行动计划》指出: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率要持续降低或耐药增长率下降;规模养殖场执业兽医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实现全覆盖,知识掌握正确率达到80%以上;兽药经营企业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抗微生物药物的比例达到80%。多项指标,充分显示了动物源微生物耐药工作在整体遏制微生物耐药工作中的重要性。就主要任务而言,涉及动物源微生物耐药工作的有7项。首先是坚持预防为主,降低感染发生率。要求加强养殖场所、屠宰场所、食品生产车间等场所卫生管理,加强预防动物疫病与感染病疫苗接种工作。其次是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提高耐药认识水平。要求加大城乡居民宣教力度,定期举办提高抗微生物药物认识周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微生物耐药的认识水平。三是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专业人员防控能力。要求加强院校人才培养和养殖业与兽医从业人员教育,深入推进“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宣传接力行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合理应用抗微生物药物。通过制定兽用抗微生物药物安全使用指导原则和管理办法,加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养殖场的抗微生物药物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兽用抗微生物药物使用。五是完善监测评价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求建立健全动物诊疗、养殖领域监测网络和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加快建立人类医疗、动物诊疗、养殖领域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和微生物耐药监测的协作机制,实现不同领域的监测结果综合应用。六是加强微生物耐药防控的科技研发。推动新型抗微生物药物、诊断工具、疫苗、抗微生物药物替代品等研发与转化应用,支持开展微生物耐药分子流行病学、耐药机制和传播机制研究,及时掌握我国不同地区、人群、医疗机构、动物、环境等微生物耐药流行病学特点及发展趋势,为制订耐药防控策略与研究开发新药物新技术提供科学数据。七是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微生物耐药领域先进理念、高新技术和经验做法,积极为全球微生物耐药防控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测评估,建立完善应对微生物耐药有关部门间协调联系机制。加强执行过程监测和结果评估,推动任务落实。建立国家遏制微生物耐药咨询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力量,提供技术支撑。从多个方面保障遏制微生物耐药工作的有效落实。
2022-11-15
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
为总结推广各地智慧农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指导下,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面向全国范围征集智慧农业建设典型案例,经过广泛征集、推荐报送、专家评审、分类汇编,从全国31个省(区、市)推荐案例中,遴选出了149个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的智慧农业建设最新实践成果,编写《2022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汇编》,由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书系统总结了全国各地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典型做法,聚焦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以基层政府部门、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突出建设成效、推广模式和先进实用技术,涵盖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能农机、智慧园区、综合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充分反映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应用数字技术驱动农业现代化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也表明各地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正在快速起步。“十四五”时期,我国智慧农业建设迎来了重大历史机遇,农业数字经济的潜力已经显现,智慧农业建设的技术不断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应用不断深化,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该书的出版有利于全社会加深对智慧农业建设的了解和认识,有利于宣传推广智慧农业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各地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提供了可参考、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样板。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持续推进智慧农业典型案例的征集、推介和发布工作。
2022-11-14
涉及畜牧兽医相关行业的10项国家标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2号、2022年第6号),涉及畜牧兽医相关行业202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10项国家标准如下:
2022-11-10
李克强同柬埔寨首相洪森举行会谈时强调 弘扬传统友谊 深化互利合作 推动中柬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向更高水平
当地时间11月9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金边和平大厦同柬埔寨首相洪森举行会谈。李克强表示,中柬传统友谊深厚,拥有高度政治互信,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习近平主席2016年成功访问柬埔寨,2020年为莫尼列太后颁授“友谊勋章”,为两国友好再续新的篇章。首相先生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之际首位访华的外国领导人,给中国人民留下深刻印象。疫情发生近三年来,我首次出访即到金边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并正式访问柬埔寨,感到非常高兴。中方祝贺柬经济社会取得新的发展。中方一向主张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各国都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支持柬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柬在国际和地区舞台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愿同柬方密切高层交往与沟通,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推动中柬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发展,更好造福两国人民。李克强指出,中方愿同柬方以明年两国建交65周年为契机,办好“中柬友好年”系列活动。支持柬提升农业科技化、产业化水平,扩大进口柬优势农产品,推进大项目建设,支持柬加快推进工业化。帮助柬开展扫雷行动,落实好援柬道路、医疗、供水等项目,为柬改善民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深化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增加两国直航航班,欢迎柬留学生赴华学习。李克强强调,一个稳定、发展、繁荣的柬埔寨对维护地区稳定和发展、促进中国和东盟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全力支持柬埔寨作为东盟轮值主席国办好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坚定支持东盟团结和中心地位,支持东盟主导的区域合作架构,支持东盟为促进国际地区和平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洪森表示,柬中是铁杆朋友,柬中友谊得到柬人民拥护支持,双方合作大有可为。柬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共建柬中命运共同体,愿同中方共同办好明年两国建交65周年纪念活动,加强贸易、投资、农业、能源、基础设施、公共卫生、人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国关系与合作深入发展。柬方尊重联合国宪章关于维护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愿同中方在多边框架下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会谈后,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中柬农业、基础设施、教育、中医药、海关、科技、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十多项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出席金边至西哈努克港高速公路通车暨配套民生工程项目移交仪式。中柬双方将发表联合公报。会谈前,洪森在和平大厦为李克强举行隆重欢迎仪式。两国总理登上检阅台,军乐队高奏中柬两国国歌。李克强在洪森陪同下检阅了仪仗队。当日下午,李克强分别向柬独立纪念碑和西哈努克太皇雕像献花圈。肖捷参加上述活动。
2022-11-10
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名单汇总
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名单汇总(截至2022年11月3日,详见附件)。附件下载: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名单汇总.pdf
2022-11-08
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 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活动。经养殖场自愿申请、省级评估推荐、部级专家评审,现确定北京等18个省份的72个养殖场为第二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请各地按要求做好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管理,强化监管和指导,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2年11月3日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pdf
2022-11-07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举办兽药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强化兽药检验员岗位技能,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近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举办线上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中监所总兽医师蒋桃珍出席并讲话。本次培训邀请北京中医药大学、国药试剂北京公司等8位专家围绕实验室质量体系关键因素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兽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两个领域的技术操作等内容开展专题讲解和操作演示。此次培训内容是在征集省级兽药检验检测机构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力求从实际出发为兽药检验检测机构纾难解困,助力提升兽药行业检验检测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蒋桃珍强调:兽药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对实验室管理体系运作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实验室管理的能力水平;要增强安全隐患防范意识,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以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和质量为抓手,在推进兽药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中监所及全国32家省级兽药检验检测机构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22-11-07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主推技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全国畜牧总站技术支撑优势,提升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部畜牧兽医局部署,全国畜牧总站在2021年11月启动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及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工作,经过组织推荐、评审遴选、总结提炼等环节,最终形成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主推技术,即:沤肥技术、反应器堆肥技术、条垛(覆膜)堆肥技术、深槽异位发酵床技术、臭气减控技术、发酵垫料技术、基质化栽培技术、动物蛋白转化技术、贮存发酵技术、厌氧发酵技术。这些技术较好地回应了当前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的三个关注点。一是经济实用。遴选出的技术针对性强、工艺简单高效,应用范围更广、运行效益更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二是绿色生态。技术模式和典型案例全面展现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实现畜禽粪肥就地就近安全还田利用,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三是基层认可。遴选出的技术模式可复制可推广,在实践生产应用中适用性好、成熟度高、得到养殖场(户)普遍认可,典型案例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在适宜地区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十大主推技术的发布将加快实用技术供给,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实现技术落地应用,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主推技术一、沤肥技术沤肥技术也称为堆沤技术,是指将畜禽粪污、秸秆等有机废弃物混合后集中堆放,在自然条件下通过生物降解作用将混合物料转化为相对稳定且富含腐殖质的物质。原料混合物料含水率宜为45%-65%,堆成条垛式,表面铺设一层秸秆、腐熟料或塑料膜等遮盖物,堆沤时间一般不少于90天。常见堆沤设施为半开放式堆沤池,一般设置在养殖场内,具有防雨、防渗等功能。该技术模式操作简单、建设和运行成本较低,但发酵周期较长,需采取臭气和蚊蝇控制措施。典型案例1:黑龙江省肇东市黎明乡托公村。该案例将畜禽粪污与秸秆按照碳氮比20-35:1进行混合,含水率调节至60%-75%,加入微生物发酵剂,在坑塘进行堆沤发酵。发酵过程中温度可升高到50-70℃,在发酵60-80天时翻抛一次,随后继续发酵40天左右,总计发酵100-120天;发酵到80天左右时,往往出现散失大量水分的现象,可向堆体中添加养殖污水,确保发酵物料含水率大于50%;发酵完成后,进行采样检测,当符合还田要求,即可抛洒还田。典型案例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连木沁镇艾斯力汉墩村。该案例在牛舍外利用圈舍墙体建设长40米、宽5米、高1.5米的堆粪池,建设投资5万元。牛舍粪污收集每周清理圈舍1次,用铲车转运至堆粪池,粪堆高度略高于池高,顶部覆盖塑料膜,覆膜沤肥;堆肥4个月腐熟后,有机肥全部用于自家40亩葡萄地,每年节约化肥成本2-3万元,增加了葡萄种植基地的土壤肥力,提高了葡萄的品质。二、反应器堆肥技术反应器堆肥技术是指将畜禽粪污、秸秆等有机废弃物混合后,置于密闭容器中进行好氧发酵处理,实现快速无害化和肥料化。常见的反应器堆肥装置有箱式反应器、立式筒仓反应器和卧式滚筒反应器等。原料经除杂、粉碎、混合等预处理后,调节含水率至45%-65%,随后置入反应器内进行高温堆肥,反应器堆肥发酵温度达到55℃以上的时间应不少于5天,然后对发酵物料进行二次腐熟后,可还田利用。该技术模式自动化水平较高,便于控制臭气污染,粪污处理效率较高,但相比于简易堆沤模式投资成本稍大。典型案例3:青海省自治区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索尔干村。该案例将秸秆、尾菜等废弃物粉碎后,与畜禽粪污混合均匀;将混匀后的物料送至发酵罐中,温度升高至80℃以上2-4小时,杀灭病原菌;根据物料情况和配方要求酌情加入一些辅料调节物料湿度和碳氮比;在降温至65℃以下后,加入发酵菌后发酵6-18小时;温度降至常温时,加入功能性有益菌培养2小时左右,形成功能性有机肥。其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加工时间短,批次运行全过程只需10-24小时;腐熟周期短,后腐熟时间7天左右;场地要求低,不需建设大型堆肥场,生产过程中无恶臭,无蝇虫滋生。典型案例4:湖北省钟祥市官庄湖农场林湖社区。该案例引进“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舱设备”对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蘑菇菌糠等农业废弃物进行发酵处理,同时配置有“畜禽粪污连续熟化装置系统”和“畜禽粪便好氧发酵净化系统”,该发酵舱系统集成化、结构模块化、全过程智能化控制,集输送、混料、发酵、供氧、匀翻、监测、控制、冷凝净化和废气自动净化达标排放等功能于一体,整个过程在全密闭环境内进行,运行自动化,无需人工倒运物料,达到三无排放,循环利用。整个工艺流程分为前处理、高温发酵和陈化三个过程。将混合好的原料送入发酵舱,每2小时从发酵堆底部进行强制通风曝气1次,2天左右翻堆1次,控制发酵温度在50-65℃,发酵周期为12天,发酵好的半成品出料后,送至陈化车间进行二次发酵处理,二次发酵周期为30天以上,粪污处理效率较高,有利于控制臭气污染。三、条垛(覆膜)堆肥技术条垛式堆肥技术是指将物料堆制成长条形堆垛,通过专用翻堆机或翻斗车进行机械供氧的好氧发酵过程,是一种应用较为广泛的堆肥工艺。条垛式堆肥过程中,可以在堆体表面覆盖一层专用分子膜,使其形成一个密闭环境,减少污染气体排放,并在堆体底部通过曝气管道供给氧气,促进物料快速腐熟,这种堆肥工艺也称为覆膜堆肥。条垛式堆肥翻堆频率大约为每周3-5次,整个发酵过程需要30-60天。该技术模式工艺简单、操作简便、投资较少,但占地面积大,发酵时间长,臭气不易控制,产品质量不稳定。典型案例5: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兴隆镇川口村。该案例采用“村企合作”的方式,将肉牛粪污通过条垛式堆肥发酵产生初级有机肥,再将初级有机肥统一运送到有机肥加工中心生产有机肥料。具体为将80%的粪污和20%的粉碎秸秆混合均匀,按照8m³物料接种1公斤EM菌剂,随后进行条垛式堆肥处理。垛宽1.5-2.5米,垛高1-1.5米,2-3天翻抛一次,当温度超过70℃时增加翻堆次数,高温发酵15天后,再进行二次发酵30天,堆体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完成发酵过程形成初级有机肥。典型案例6:大连市庄河市吴炉镇。该案例采用条垛式堆肥+高分子膜覆盖的形式对畜禽粪污进行处理。采用的高分子膜材料具有特制微孔、次微孔,可限制氨气等有害气体通过,氮元素保存率可达到70%,并允许水、二氧化碳等小分子通过,保持堆体含水率,实现堆肥的稳定发酵;采用农业秸秆等干物料调节堆体碳氮比和含水率,条垛堆肥基本参数为含水率55%-65%、碳氮比25-30:1、气体供应量0.05-0.2m³/(分钟·m³),条垛堆体建设规格为长35米、宽8米,水泥防渗地面,铺设送风管路和废液回收管路,设备包括供风系统、温控系统、热感应系统、压力系统以及高分子膜。四、深槽异位发酵床技术深槽异位发酵床技术是指在畜禽养殖舍外采用深槽发酵处理粪浆的一种方式,首先向发酵槽内一次性投放大量的干垫料,然后将每天收集到的粪浆(含固率≥5%)均匀喷淋到垫料上,再经机械翻耙和辅助曝气,实现高温好氧发酵、蒸发水分、保留养分,实现无害化处理。目前主要应用在缺少耕地配套的山区生猪养殖场和部分刮粪模式笼养蛋鸡、肉鸡场。深槽异位发酵床主要包括发酵槽、粪污池、翻耙机和曝气辅助系统,发酵槽内垫料高度应不低于1.8米,垫料容积大于日处理粪浆量的60倍,翻耙机宜采用小功率多层翻抛设备,菌种采用能快速分解粪浆中残留淀粉的高效降解菌株。垫料与粪浆混合均匀后含水率应控制在50%-60%,每天可适量喷加粪浆1次、翻耙物料1次,夏季可适当增加翻耙次数,冬季可适当减少翻耙次数。该技术模式具有占地面积小、投资相对较少、运行成本较低和快速控制臭气的优点,能实现粪浆发酵全部转化为有机肥原料。典型案例7: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该案例存栏生猪1000头,堆粪棚改建为深槽异位发酵床,按照每头猪0.33-0.50m²要求配套建设2m深槽异位发酵床。深槽异位发酵床由集污池、泥浆泵、搅拌系统、多层翻耙机和2m深槽发酵槽组成,发酵垫料因地制宜、就近取材,采用锯末、稻壳、农作物秸秆等,按照碳氮比为40-60:1、容重≤0.5、pH为6-8的要求混合制备而成,接种量按照发酵垫料量的0.5-1‰添加,发酵垫料厚度≥1.8m,翻耙混合均匀后即可每天喷洒适量粪浆,每天喷洒粪浆量控制在15kg/m³以内,确保不过量,垫料含水量持续稳定在45%-55%之间,粪浆由每天人工收集的干粪和少量尿水混合而成,经过搅拌装置在集污池中混合均匀后输送喷洒到异位发酵床的表面进行发酵处理,根据深槽异位发酵床运行情况,定期补充或更换垫料和菌种,3年来运行正常,基本解决了猪场粪便和尿液的处理利用的难题。典型案例8:安徽省泾县蔡村镇。该案例按照“机械投喂、机械清粪、自动环控和实时监控”建设笼养肉鸡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中小养殖户12家,出栏100万羽笼养肉鸡;粪污处理配套有深槽异位发酵床2座,其中发酵床面积1600m²、处理容积约2800m³、配套有2台翻耙机,采用集中收集肉鸡养殖场粪浆,年收集约5000吨,通过4-5批次运行,生产腐熟有机肥1450余吨,有效解决了鸡粪处理的难题。五、臭气减控技术臭气减控技术是指主要减少畜禽养殖产生的NH3、HzS、VOC等臭气成分,其中最臭的气体成分是各种挥发性脂肪酸。养殖过程中多个环节都有臭气产生,减少和控制臭气主要要从动物饲料、圈舍环境、清粪方式和粪污收集处理等方面综合治理,通过快速清理粪污、全量密封存贮、减少臭气外溢;添加发酵饲料(中草药)、减少动物肠道臭气产生;喷洒抑臭微生物菌剂、降低舍内环境臭气浓度;固体粪污快速进入好氧堆肥状态,形成腐熟堆肥,抑制臭气产生;液体粪污经过深度厌氧发酵过程,形成腐熟粪水,减少臭气排放。典型案例9:上海市松江区。该案例生猪养殖家庭农场76家,每个家庭农场设计1栋猪舍,存栏生猪500-600头,周边配套水稻种植面积100-200亩,养殖场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每天添加3%-5%的发酵饲料或者发酵中草药,控制生猪消化道臭气物质产生;猪舍内建立快速清粪系统,确保新鲜粪便每天快速进入密闭存贮系统;采用密封管道收集输送液体粪污,减少臭气外溢;猪舍末端风机口安装除臭设施,包括外部箱体、过滤材料、喷淋系统、主电控箱,除臭设施安装在猪舍排风口的外侧,通过更换大功率负压风机,并与密闭风道连接,经过水洗氧化除臭和微生物降解除臭(生物膜),实现猪舍尾气高效除臭,场界臭气浓度降到20无量纲以下(DB31/1098-2018),减少了臭气排放。典型案例10:安徽省亳州市蒙城乐土镇。该案例是公司+农户的形式,每个养殖户配套建设高标准鸭棚1-3个,每个鸭棚养殖面积1440m²、存栏1.2万羽,全年养殖6-7个批次,带动皖北地区1000多个中小型养殖户发展肉鸭产业。其采用雨污分离、优化饮水系统、提升养殖棚舍高度等,建立网下垫料收集新鲜粪便快速处理技术,降低新鲜鸭粪厌氧发酵产生臭气浓度;采用发酵饲料(中草药)调节肉鸭肠道微生物,减少粪臭素等恶臭物质的产生;采用喷淋系统定期喷洒抑臭微生物菌剂,在养殖层面构建健康微生态环境,控制动物体臭。鸭棚周边臭气浓度降到20无量纲以下(DB31/1098-2018),肉鸭养殖环境臭气减控效果显著。六、发酵垫料技术发酵垫料技术是指将锯末、稻壳和秸秆等垫料经发酵后铺设到圈舍内的养殖层面或者养殖层面以下(漏粪板、漏粪网格)的一种养殖模式,在奶牛、肉牛、肉羊和肉鸡等中小规模养殖场均有使用。养殖过程中动物每天产生的粪便和尿液均落入预先铺设好的发酵垫料上,通过内源微生物或外源功能微生物作用进行中低温好氧发酵,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稳定化利用。发酵垫料含水量一般控制在40%-50%,垫料厚度以畜种、养殖模式以及每天产生粪尿量确定,每立方垫料应添加(接种)功能微生物菌种0.3-1kg,配置垫料应先预发酵,发酵温度需经过60℃的高温区,预发酵周期控制在5-7天。发酵垫料上床后要根据不同模式采用覆盖或翻耙等方式调节水分,并通过增减垫料厚度调控发酵进程,发酵垫料厚度应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发酵垫料使用一个周期后,根据氮磷钾养分富集情况和垫料腐解状况,确定是否更换垫料,更换的垫料可用于有机肥生产或作为农家肥直接还田使用。典型案例11: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县东庙乡安宁村。该案例采用“微生物+发酵垫料”模式,牛棚屋顶采用隔气隔热材料,中间间隔布置透光板,沿四周砖砌发酵床,高出地面60cm左右,防止雨水渗入,严格实施雨污分离。同时使用发酵垫料场床一体化养殖肉牛,垫料因地制宜选择谷壳、木糠、锯末等廉价材料,首先在发酵床底部铺设一层谷壳或秸秆保障透气,再铺一层木屑增加吸水性,每层控制在10-20cm。将锯末、谷壳物料均匀铺设,并控制含水量。当垫料下沉5-10cm时,应及时补充新的垫料。使用一个周期后,根据氮磷钾养分富集状况和发酵垫料腐熟情况,更换新的垫料,更换下来的垫料直接作为农家肥还田使用或者生产有机肥,采用发酵垫料养殖模式,场内无排污口,无臭气产生,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典型案例12: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该案例建设圈舍围栏长31420m、高度1.5m,底座采用砖混结构,高度出地面20-30cm;在围栏中均匀铺设预发酵的秸秆、稻壳等,散养蛋鸡圈养在围栏中,每天产生的粪便和垫料混合,经中低温发酵后无臭气产生,农户根据垫料层表面鸡粪积累情况,及时增加新鲜垫料,3-6个月自行更换新的垫料一次,清理出的畜禽粪便和垫料由村保洁员上门袋装收集,并就近运送到指定的畜禽粪污处理中心,进行简易堆肥发酵,实现无害化处理肥料化利用。发酵垫料养殖模式,按照1m³发酵垫料配套100只蛋鸡进行设计,粪污中低温发酵和收集后高温堆肥发酵腐熟,作为农家肥使用或商品有机肥的生产原料。发酵垫料养殖模式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将处理好的粪肥根据种植要求进行菜地、果树还田利用(秋施或冬施),可减施化肥5%-10%。七、基质化栽培技术基质化栽培技术是利用畜禽粪便为原料,辅以菌渣及农作物秸秆,进行堆肥发酵,生产用于菌菇种植的基质、果蔬栽培基质、水稻育秧基质,具有较好经济效益。主要是畜禽粪便和粉碎秸秆按一定比例混拌后,经过10余天高温发酵,15天左右二次发酵,通常保持碳氮比为20-35:1,含水量控制在60%左右,经过多次发酵转化为腐熟栽培基质。若作为水稻或者蔬菜育苗基质,腐熟粪便堆肥与营养土、壮苗剂按一定比例混拌均匀即可;如果作为食用菌栽培基质,需要进一步经过巴氏灭菌、降温、接种培养后,按照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NY/T1935-2010)进行包装备用。使用时适宜温度是25-28℃,期间需要注意通风换气、控制温度和水分,促进菌丝生长,可以在温室大棚中进行培养生产食用菌。典型案例13: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该案例中养猪场采用原生态、低成本粪污处理模式,以盆景艺术展示园、果疏产业园为依托,发展苗木基质栽培技术,促进当地苗木产业发展,带头塑造农旅党建品牌示范村。养猪场占地5亩,猪舍面积900平方米,存栏265头,年出栏450头,年产生粪污约360吨。猪舍采用干粪形式,粪便在专用的封闭式集粪棚经过堆肥发酵后形成初级有机肥用于制作苗木栽培基质,养分损失小,肥料价值高;猪尿、冲栏水及少量污水进入沼气池经厌氧发酵,形成沼液用于灌溉,沼气用于场区生活。典型案例14:湖南省冷水江市中连乡。该案例主要将养殖场粪污生物处理后用于蔬菜大棚栽培基质,其建设沉淀池、干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拥有蔬菜种植基地200余亩,配套蔬菜大棚82个;场内实现雨污分离,建设干粪棚、沼气池、沉淀池等设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干湿分离集中收集,固体粪污进行堆沤发酵,加工成大棚蔬菜种植基质,用于高营养价值蔬菜种植。养殖粪水经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气用于日常生活,沼渣生产专用有机肥,沼液进入沼液净化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由水肥输送管道运送至蔬菜基地。八、动物蛋白转化技术动物蛋白转化技术是指通过蚯蚓、黑水虻等腐食性动物对畜禽粪便进行生物处理,增殖转化的蚯蚓、黑水虻等可用作畜禽饲料中的动物蛋白原料,残余物质(虫沙)作为有机肥料进行还田利用。蚯蚓适宜生长温度为18-25℃,培养基料适宜含水量为30%-50%、pH值为6.5-7.5,碳氮比为35-42:1,养殖密度每平方米控制在10000-30000条幼蚓为宜,通过亲本选择、杂交、初筛、驯化、复筛、基质制备和增值培养等步骤完成。黑水虻适宜在28-32℃环境下生长,种虫繁殖需要好的光照条件,但处理猪粪的场所不需要光照。黑水虻养殖模式可分为人工操作和机械化操作,全程转化时间一般在35天左右,食物转化率15-20%,商品幼虫粗蛋白含量42%(干基),营养价值高,对粪便中氮的消化能力可达到25%,具有处理成本低、资源化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等特点,实现了生态养殖。典型案例15: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洽疃村。该案例为自繁自养小型猪场,存栏260头、出栏400头左右,配套南瓜种植面积270亩、蚯蚓养殖大棚1亩(2个)。蚯蚓养殖条垛宽1米,添料厚度10-20cm,每月添料2次以上;每隔10天左右除蚓粪、倒翻蚓床1次,根据生产情况定期收获蚯蚓;蚯蚓用于散养蛋鸡饲料,蚓肥用作种植绿皮南瓜的有机肥料;垫料和秸秆等通过好氧堆肥发酵,每年可生产有机肥40-50吨,通过有机肥和蚓肥还田利用,可有效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农田肥料投入6-8万元,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典型案例16: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该案例从事生猪、土鸡养殖,占地80亩,日产新鲜猪粪约2吨,污水5-8m³。其配套建设种虫养殖房,将收集到的黑水虻虫卵孵化为幼虫;新鲜猪粪预处理调节含水量后投入转化池,同步添加黑水虻幼虫,经12-15天培养转化后进行虫粪分离,部分幼虫作为留种继续培养。猪场每天产生的新鲜粪便全部用于黑水虻养殖,成虫作为蛋鸡饲料,残留物质(虫沙)作为生产有机肥原料,配套饲养7000羽土蛋鸡,年收益105万元,产有机肥182.5吨,年销售收入10.9万元(按600元/吨计)。九、贮存发酵技术贮存发酵是将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尿、外漏饮水、冲洗水及少量散落饲料等的混合物集中收集(液态粪污)或将粪污固液分离后的液体,在敞口、封闭或半封闭贮存条件下伴随好氧、兼氧或厌氧发酵的过程,以达到粪污稳定化、无害化效果,并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常见的贮存发酵设施有舍内深坑、氧化塘、密闭罐或覆膜塘(如黑膜厌氧塘)等。粪污在氧化塘和/或深坑中贮存发酵的时间总和不少于6个月,在封闭贮存设施中贮存发酵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加入微生物菌剂或发酵后作为基肥使用时,可适当缩短贮存期。其操作简单,建设和运行成本较低,但要配套规范的贮存设施,保障贮存发酵全过程安全,合理设计农田施用工艺,并注意控制有害气体排放。典型案例17: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龙舌村。该案例建有栏舍三栋约500平方米,存栏母猪10头、公猪1头、仔猪46头;配套种植板栗35亩、脐橙20亩、花生2亩、西瓜2亩、蔬菜0.5亩;养殖场建设雨污分离设施将粪便与污水分开,尿和污水通过专用管道集中收集进行厌氧贮存发酵60天左右,进入氧化塘贮存,在施肥季节进行还田利用,其运行人工成本每年约1万元,粪污替代化肥成本约5000元,60亩经济作物增产提质增收近6000元。典型案例18: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该案例年出栏生猪300头,配套建设粪水贮存池90m³,贮存池包括畜禽舍边的一级沉淀池、流通过程的二级沉淀池和最终汇集的三级沉淀池,通过直径大于30cm的暗道或管道输送,三级沉淀池为全地下式,深度2-2.5米,容纳3个月以上的粪水量,总投资2.22-2.73万元。通过干清粪或干湿分离机将养殖场粪污分为固态粪便和粪水,粪水进入贮存池发酵后用于农业生产,其有充足的土地可消纳养殖场粪污。十、厌氧发酵技术厌氧发酵是将畜禽养殖粪污,经过除杂、调质等预处理后,置于密闭设施中在厌氧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所产生沼气作为能源、沼液沼渣作为肥料(沼肥);需配套原料预处理、进出料、沼气贮存和净化、以及沼肥贮存设施等。影响厌氧发酵效果的因素主要有物料配比、总固体浓度、发酵温度、搅拌、发酵周期等。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厌氧发酵的总固体浓度以不超过8%为宜,推荐采用常温(环境温度)和中温发酵(36℃左右);常温发酵周期(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8周、中温发酵周期不低于3周,可通过发酵设施保温和加温(如太阳能加温)保证发酵温度稳定。该技术对粪污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效果好,每方粪污产沼气30m³以上,病虫害和杂草种子杀灭率可达90%以上,粪污养分损失小于10%,甲烷减排80%以上;但对稳定运行、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较高,适宜粪污产生量稳定充足、清洁能源需求大、有害气体排放控制要求高的地区。典型案例19:四川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该案例常年饲养母猪20余头,年出栏商品肉猪200-300头,粪污干稀分流后,少量粪便和尿污进入100m³地埋式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场内生活供能,沼液进入500m³贮存池充分腐熟,在用肥时通过污水泵抽运到周边100余亩农田。通过沼气池、贮液池、三轮运输车、吸污泵及管带等环保设施配套,粪肥还田利用替代农业种植2/3化肥用量,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典型案例20: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小河镇。该案例养殖场(户)将养殖粪水汇入贮存池暂存,然后泵入太阳能辅助加温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加快生产沼气速率及沼肥转化速率,比传统沼气池工艺处理周期减少6天以上。其养殖场每100-300头存栏生猪配套建设30m³粪污贮存池和70m³沼气池,沼气供养殖户或周边农户使用,沼肥还田;每亩地节省复合肥用量4公斤,粮食增产增收100斤,每亩地收益增加150元。畜禽粪污处理后转变为可利用的能源,降低了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2022-11-04
进一步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解读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种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旨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详细解读有以下亮点:一、完善立法目的。畜牧业是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领域之一,种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根本,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已成为畜牧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顺应新时代畜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畜牧法立法目的中充实了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二、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在畜牧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我国畜牧业发展,对于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支持畜牧业发展,畜牧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布局。同时,明确对在畜牧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全行业更加奋发有力地做好畜牧业发展工作。三、明确可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基本条件。新修订的畜牧法明确经过驯化和选育而成,遗传性状稳定,有成熟的品种和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的驯养动物,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这对于准确把握畜禽范围,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四、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遗传资源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此次畜牧法修订强化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相关要求,明确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多元参与,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用地的需求。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的,应当经原建立或者确定机关批准,搬迁的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妥善安置。五、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和扶持畜禽种业企业发展。实现畜禽种业振兴,要坚持以种业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核心。新修订的畜牧法明确提出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加强育种技术攻关,扶持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六、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全国统一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畜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办理。主要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种畜禽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和服务,及时有效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种畜禽及其遗传材料质量,提升我国畜禽种业发展水平。七、完善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养殖用地是畜牧业的基本要素,也是当前最突出的制约发展因素。新修订的畜牧法在原先用地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用地保障,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八、明确养殖户防疫条件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分别从防疫条件和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方面对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整和规范,并没有涉及广大中小养殖户。针对当前我国规模养殖与农户散养并存的实际,考虑到各地区畜牧业发展差异,新修订的畜牧法实行分类指导,对畜禽养殖户的防疫条件、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九、加强养殖户权益保护。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畜禽养殖主体6700万个,规模养殖场占1.4%,养殖户占98.6%,是典型的小规模大群体。畜牧法第四十七条专门就支持带动养殖户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一些地方限制养殖户发展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在法律上明确予以纠正。十、增加草原畜牧业、畜禽屠宰各一章。草原畜牧业作为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主要依靠、牧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畜禽屠宰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新修订的畜牧法坚持问题导向,从支持草原畜牧业发展、规范畜禽屠宰行为角度作了系列针对性的规定。十一、建立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这是此次修订的畜牧法中增加的主要制度性规定之一。随着畜牧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行业对生产和市场权威信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结合近些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引导畜牧业生产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加强畜牧业市场引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畜牧法明确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需要。十二、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产品供给。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首次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供应负总责,制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此次,畜牧法将省负总责要求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强化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属地责任,要求建立稳产保供的政策保障和责任考核体系。
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