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南京犬防进社区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急性传染病,病死率高达100%。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养犬数量持续增加,狂犬病传播风险随之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指示精神,织密筑牢防控狂犬病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前端阻断狂犬病的传播途径,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文明养犬、依法免疫”的法制意识,3月30日,南京市畜牧兽医站相关负责人带领“动物疫病防控”团队成员和部分党员志愿者,在溧水区暨石湫街道、社区和畜牧兽医站的密切配合下,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与咨询活动。一是科普宣传内容丰富。活动现场展示狂犬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板6个,悬挂“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法实施狂犬病免疫,关爱犬类和人体健康”等宣传标语。二是开展“一站式”免费接种服务。从犬只入场到安全离开,全流程规范服务。据统计,现场为近百条犬只接种了狂犬病疫苗。三是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犬防技术咨询。活动现场向市民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狂犬病危害性与防控知识,发放了《致犬类饲养者的一封信》《狂犬病防控知识十七问》等资料200余份及消毒药品100余公斤,接受市民咨询50余人次。本次活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宣传形式多样,进一步拓宽了犬防工作思路和合作模式,普及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狂犬病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狂犬病的防控意识,对犬类狂犬病免疫率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活动的开展,有益于营造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优质环境,有益于进一步增强养犬者主动免疫意识,有益于营造狂犬病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3-04-04
吉林省吉林市组织召开2023年度兽医药政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做好兽医药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3月29日,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兽医药政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议,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等26人参会,会议就全市畜牧养殖大村兽医配备及培训、宠物行业专项整治、兽药经营环节清理整顿、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兽医药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兽医药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兽医药政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兽医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圆满完成2023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深入到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等单位宣传、培训、服务指导;提高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对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三是迅速行动起来,把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兽医药政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采取日常检查、监控巡查、明查暗访、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与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兽医药政工作顺利开展。
2023-04-04
湖南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去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
湖南省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记者3月31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去年湖南省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4607件,移送司法机关719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14.9万元。近年来,湖南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大力推进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场所、装备、队伍、制度、形象等五方面规范化建设行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聚焦重要农产品种养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对象,我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强化违法案件查处,严打违法行为。去年以来,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成效逐步凸显。益阳市赫山区、泸溪县、桃源县、澧县农业综合执法局(大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古丈县、武冈市、湘阴县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单位”。
2023-04-04
广东省召开畜牧工作会议
3月28日,广东省畜牧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等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省畜牧工作,对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会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行了解读,广州、湛江、江门、佛山、梅州、汕头、博罗、新兴、雷州等6个地级以上市和3个县级农业农村局代表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会议强调,全系统同志要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畜牧业强省。会议指出,全省各地要积极实施2023年畜牧业“一二三四五”计划,即锚定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一个目标,巩固畜牧、饲料二大产业根基,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四个转型,落实五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二是扎实推进畜禽稳产保供,三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切实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五是大力推进饲料业高质量发展。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处)负责人、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管领导及畜牧部同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23-04-03
河北省部署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近日,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2023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在石家庄市召开,一级巡视员刘振洲出席并讲话,二级巡视员孟昭安主持。会上通报了2022年及2023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唐山、沧州等七个市、县就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监管、合格证推进、速测推广等工作交流经验,对农安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克服疫情困难,圆满完成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4%,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12%,省级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9%以上,全省未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舆情,稳中向好、稳中向优态势持续巩固。会议强调,2023年要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集中整治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下决心解决豇豆问题,从摸清底数、精准指导、上市把关入手,上市豇豆批批开具合格证,确保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通过强化农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强化生产过程管控、强化风险排查防控、强化集中排查整治和强化执法打击力度,深挖问题根源,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强化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创建7个国家级和25个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质量过硬、品牌响亮、带动能力强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大力推进衡沧高品质蔬菜示范区创建,打造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年底前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认证总数达到1600个。三是加强新农安法宣贯与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坚持“三个面向”,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贯活动。加强对农户等各类主体监管,推动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机制。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农业农村部门、厅属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等50余人参加会议。
2023-04-03
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邀请省外专家对泰安市疫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续展考核
为了进一步提升兽医实验室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夯实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维持工作技术支撑基础,促使实验室工作奋进新征程、考核方式开启新作为,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邀请兄弟省份专家做考核组长,创新开展“开放、交流”式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2023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兰邹然带队,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董永毅担任考核专家组组长,考核专家组一行5人,对泰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了现场续展考核,依据《山东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2022版)》对泰安市兽医实验室负压区域等关键环节生物安全管理、自动化仪器设备配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实验技能操作等进行了详实的考核和指导。经过考核,专家组对泰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工作做出了中肯的评价和改进提升建议。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董永毅对该实验室高度赞扬,留下了宝贵意见,并分享了江苏省在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兰邹然主任表示希望以后进一步加强省际实验室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的交流合作,以促进各地兽医系统实验室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持续促进兽医实验室工作高质量提升,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将在“十四五”乃至未来一段时期,以兽医实验室考核为契机,加强与不同省份之间兽医实验室管理能力交流,努力倡导“动物疫病防控共同体”理念,强化省际市县疫情监测数据共享,提升全省疫病监测数据信息使用效率,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023-04-03
辽宁省铁岭市扎实做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年初以来,为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辽宁省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成效显著。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充分认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仅市本级就先后两次举办工作部署会议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一次为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从而保证了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二是加大政策法规等宣传力度。加大《动物防疫法》和《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仅市本级就先后印制宣传单1.1万份、工作手册1400本、宣传板72张,使养殖、屠宰等从业人员了解非法处置、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各自职责采取定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已建处理设备的养殖场户、屠宰场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处理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使用痕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处理记录是否规范,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及时处理,企业处理数量与饲养数量是否符合逻辑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整改。四是拓展无害化处理范围。为拓展无害化处理范围,从而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铁岭市将未纳入无害化处理政策补助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按照“双方自愿、公平合理、有偿服务”的原则,由养殖场户、屠宰场点委托专业集中处理。同时,对动物诊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外宠物尸体等废物,也参照上述原则由动物诊疗机构委托专业集中处理。截止目前,全市禽规模养殖场23家、牛规模养殖场11家、梅花鹿规模养殖场户38家和屠宰场点26家委托专业集中处理,共处理病死禽10023只(13.12吨)、牛216头(43.28吨)、梅花鹿546头(16.35吨)、病害畜禽产品12.05吨。五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市、县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主动出击,对随意抛弃、交易、屠宰、运输、贮藏和加工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跟进,案案有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法处理病死禽案件3起(结案2起),共处罚金1.5万元。
2023-04-03
山东省日照市召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分析会议
近日,日照市召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通报省级非洲猪瘟攻坚行动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会议精神,调度各区县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市县分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人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不断加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为畜牧业稳产保供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从全市监测情况看,目前非洲猪瘟等病原在不断变异,传播力、致病性产生很大变化,春季为重大动物疫病高发期,防控形势不容乐观、防控压力巨大。全市上下要持续不断地开展春季非洲猪瘟防控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养殖、屠宰、运输及无害化处理环节“大清洗、大消毒”活动,着力提升各环节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要抓牢抓实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增加“先打后补”参与度,加快兜底疫苗调拨免疫进度,确保4月底前完成全市春季集中免疫。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动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和畜牧业稳产保供工作的重点之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免疫,坚决守牢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为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3-03-31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三必检”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内容,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严格贯彻部、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对畜禽采取“三必检”措施,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畜禽调入必检,严防外疫传入。要求从外县调入的畜禽必须有检疫证明,外省调入的畜禽必须经过指定通道。落地后重点查验动物检疫证明是否有效、牲畜耳标是否佩戴齐全、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备案、动物健康状况有无异常以及证物是否相符等,并严格执行畜禽调入申报、落地监管、隔离检查制度。同时对非法调运、未经检疫调入、未经隔离混群饲养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异常情况必检,严防疫情扩散。充分发挥动物疫情网格员作用,织牢包村包场排查网、养殖场户自查网、异常情况监测网、清单管理责任网“四张网”。以乡(镇)、村(社)和养殖场(户)为单位,对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循环排查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在2小时内派人核查到位,必要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检测,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畜禽调出必检,严防疫病输出。做到三个100%,即: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达到100%;建立畜禽养殖和屠宰动态管理制度,确保监管面、监管率达到100%;规范落实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率100%。同时严格落实畜禽贩运车辆和贩运户备案管理,加强动物检疫、无害化处理、调运监管等环节执法,切实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
2023-03-31
河北省举办2023年第四期“科技赋能—我为疫控做贡献”论坛技术培训暨兽医实验室管理体系宣贯提升师资培训
根据《2023年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和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安排,2023年3月20—24日,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石家庄成功举办2023年第四期“科技赋能—我为疫控做贡献”论坛技术培训暨兽医实验室管理体系宣贯提升师资培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主任、实验室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等30余人参加培训。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兽医实验室基本情况、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情况、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两大体系”)运行现状,对两大体系文件改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兽医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检测技术要点进行解读,就两大体系文件修改、编制、新模版应用等关键点进行强调。与会专家群策群力,以两大体系文件为蓝本,结合各市、县级兽医实验室实际情况,编纂形成适用于市级和县级兽医实验的两大体系文件。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了兽医实验室持续有效运行,提升了兽医实验室检测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为全省重大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更加科学、可靠奠定坚实基础。
2023-03-30
福建省召开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分析会
2023年3月24日,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全省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分析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分析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防控措施。会议重点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进行研讨分析,重点摆问题、找原因、提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爱彩彩票、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专家作重点交流,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动物疫控机构主要负责人汇报本辖区情况,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全省防控情况。会议认为,2022年福建省人畜共患病保持稳定控制,防控工作总体有力有效,但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复杂,多种不利因素持续存在,一些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防控压力依然很大。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必须严格落实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加大强制免疫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工作力度,强化中小规模场、水禽场、活禽市场和野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病原学监测和阳性处置,督促活禽交易市场落实“三个一”制度,做好应急值守、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对于布病,要严格落实禁止免疫政策,坚决走净化消除之路;持续加强从省外调入牛羊等高风险畜群监测排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病原;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提升防疫意识和防护水平;持续推进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对于狂犬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合理设置并公布动物狂犬病免疫点,加强监督管理。对于其他人畜共患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毫不松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强化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防联控,做到信息互通、工作共商、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共同推动人畜共患病防控取得更大成效。
2023-03-30
陕西省多措并举做好2023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
为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按照《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陕西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以下简称“减抗”),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本项工作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之一,也是国家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重要指标。各市(区)高度重视,把减抗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减抗任务全面完成。要夯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和环境控制基础设施,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饲养管理,规范养殖档案填写,引导养殖场(户)承诺规范使用兽药,重点指导养殖场参照《陕西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技术指南》使用兽药;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省动卫屠宰站、省动物疫控中心、省农检中心要立足职能,发挥技术优势,主动入位,协同全面推进减抗工作。二、紧盯关键环节,做好技术支撑各市(区)从“养、防、规、慎、替”五个方面指导养殖场(户)树立健康养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统筹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及专家,成立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同实施减抗工作的养殖场(户)建立结对帮扶机制,“一场一策”,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评估论证、达标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将核心技术、前沿技术、配套技术、共性技术等形成技术集成模式,开展抗菌药物替代研发,推动减抗工作高效开展。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区)加大减抗工作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发放资料等各种宣传手段,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农资下乡、农技下乡、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减抗知识,运用线上线下培训、专家进场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养殖场(户)参与减抗工作的良好氛围。四、开展达标创建,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减抗工作总体部署,到2025年末,50%以上的规模场实施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兽药休药期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等项制度。2023年要在30%以上规模场实施减抗工作,全年不低于70个养殖场(户)达到省级评价标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价,对评价达标的企业,授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已通过及拟申报“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的养殖场,必须实施减抗工作,省级达标养殖场(户)在此类创建认定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2023-03-30
上海市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3〕7号)工作要求,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决定从2023年3月至12月,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任务如下。一、整治违规销售原料药等行为。以原料药、兽用活疫苗经营企业为重点,随机调取产品出库信息并追溯核实购买对象有关情况,通过核查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督促经营企业压实追溯责任,及时上传兽药出库销售去向信息和购买对象信息。发现将原料药销售给畜禽养殖主体、未按温湿度要求存储运输疫苗、未按规定上传入库出库信息、兽药拆零销售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行为。以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检查经营门店和库房、养殖场兽药库房,随机抽查陈列或存储的兽药产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发现以下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一是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凡标注了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二是未标注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依法查封扣押,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含有兽药(药物)成分的,按假兽药处理;三是标明的适应症(作用用途、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标准不符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四是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依法按劣兽药处理;五是标注的用法用量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不标明或者更改休药期的,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整治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等行为。以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畜禽诊疗单位、乡村兽医为重点,检查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核对兽用处方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督促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聚焦兽药通用名称、产品批准文号、休药期等关键信息,逐项核对《畜禽养殖场(户)兽药使用记录》填写是否正确,督促指导规范填写每项记录信息,其格式按“农牧便函〔2022〕177号”执行。调取养殖主体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信息,核对兽药使用与承诺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未建立使用记录、填写信息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四、强化规范用药宣传教育。以养殖场(户)、乡村兽医等为重点,通过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规范用药宣传教育,让广大养殖者和兽医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知识、理解政策、付诸实践。各区要结合养殖实际,统筹做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成立专家技术服务团,深入畜禽养殖一线,指导规范用药和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号召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积极参与“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鼓励相关行业组织、技术联盟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普及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全行业树立规范用药的良好风尚。
2023-03-30
明确“时间表”、绘制“线路图”,上海加快建设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提高养殖环节全链条、闭环式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动物防疫工作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召开上海市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会。会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各养殖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抓紧抓实、落细落小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创建和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维持等工作,切实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区域综合防疫能力,助推上海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要划定“路线图”,明确“施工图”。各区要对标对表《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根据“到2025年底,全市5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国家级或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100%的种畜禽场和奶牛场通过国家级或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总目标,列出年度净化工作任务的“时间表”,绘制“线路图”,打好“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组合拳”,确保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鼓励支持、指导企业探索开展垂直净化和水平净化、免疫净化和非免疫净化、单病种净化和多病种协同净化等多种净化模式,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净化场。会议强调,要突出同向同频,完善联动推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做好辖区净化各项工作,做好净化场和无疫小区的区级预审;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全面剖析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的重点环节、关键措施,组建指导服务团队,指导养殖场制定疫病净化“一场一策”和净化维持方案,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农业农村委执法机构要做好防疫监管、动物引种隔离、调运检疫审批及染疫动物处置等监督执法;动物无害化处理机构要做好病死动物及风险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防病原扩散;各养殖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完善设施设备,提升闭环管理能力。各区要多平台多渠道加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和无疫小区创建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建立奖励机制,调动企业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近年来,上海市围绕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整建制示范区创建等方面统筹部署、狠抓落实,结合本市实际,相继出台《上海市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领导组、专家组和工作组,建立联络机制,强化培训考核,突出风险评估管理、完善生物安全体系,全方面开创本市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有7家养殖场入选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26个畜禽养殖场通过市级净化场评估,完成覆盖重大动物疫病全畜种、全病种的净化场创建;建成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羊非免疫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3个,市级无疫小区4个;率先在崇明区开展奶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成功创建全国首个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完整构建了奶牛“两病”区域净化技术。会上,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净化场、无疫小区”荣誉资质的36家畜禽养殖场授牌。爱彩彩票副主任王志亮高度肯定了上海在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无疫大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他建议上海在之后的工作中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以建设农业强国为目标,更加重视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规模化养殖企业开展无疫小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以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为目标的无疫区建设;同时,要发挥上海优势,以区域化管理模式创新引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还邀请了爱彩彩票动物卫生评估处处长蔡丽娟和流行病学调查处处长王幼明分别从“无疫小区建设评估要求”“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概述”两个层面进行了技术培训。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陆峥嵘出席会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执法总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农业农村委、动物疫控中心、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光明食品集团和各养殖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2023-03-29
一季度青海省农牧业生产实现良好开局
3月23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年初以来,该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乡村振兴“八大行动”》《青海省抢抓机遇促发展现代农业提质行动方案》,抢抓农时,多措并举,全力抓好备耕春耕生产、接羔育幼、蔬菜生产等春季生产重点工作,农牧业各项生产任务有序推进,全省第一季度农业农村生产实现良好开局。春耕春播有序推进。全省各地自2月份以来接连出现不同程度降雪天气,有效缓解去年冬季持续时间较长的旱情。截至3月21日,各类作物种植面积达2.38万公顷。1.3万公顷冬小麦陆续返青,长势良好。预计到5月底,可完成29.6万公顷粮食种植面积和14.7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预计一季度末,全省牛羊存栏将分别达到650万头、1705万只,同比分别增长0.52%、2.7%左右。能繁母猪将达存栏6.7万头,核心产能继续处于合理区间。牛羊猪禽肉产量将达6.8万吨。牛奶产量6.6万吨,禽蛋产量0.41万吨,同比持平。渔业生产稳中向好。国内三文鱼市场逐步回暖,鲑鳟鱼产业呈现产销两旺良好态势。预计一季度产量将达3000多吨,较去年增长28%,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销售价格稳定在每公斤70元左右,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年内有望实现稳供增效目标。暖企助企成效初显。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青海省农牧业助企暖企专项行动方案》,114名处级干部联系涉农企业、合作社116家,省、市(州)、县(区、市)三级联动,对全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联点帮扶,全力推动涉农企业加快恢复、稳产提质。一季度,省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销售收入预计将突破35亿元,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接待游客110余万人次,营业收入达1.78亿元。
2023-03-29
江苏省大力推进动物诊疗监督信息化工作
为切实加强动物诊疗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动物诊疗监督工作信息化,提升监督水平和监督效能,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江苏省动物诊疗监督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暨诊疗监督工作云培训在南京成功举办,各设区市、县(市、区)动物诊疗监督工作负责同志及信息系统管理员,动物诊疗机构相关人员及各地动物诊疗行业协会负责人共8729人同时在线参加培训。江苏省动物诊疗监督信息化系统包含机构基础信息、现场监督检查和数据统计分析三大内容。具备三大功能:一是实现全省动物诊疗机构基础信息实时更新,便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机构的基本情况;二是系统开发了包含电脑端和手机端双随机移动监督模块,诊疗监督现场检查和整改落实均在系统中完成,具有信息查询、结果录入、实地采集等功能,实现了诊疗监督“指尖管”、“掌上查”;三是具有诊疗监督业务数据智能汇总统计的功能,为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本地区诊疗监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培训班对近年来全省查处的一些动物诊疗典型案例进行了评析,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加深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认识,并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减少和避免诊疗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针对新《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对动物诊疗监督的工作要点做了详细的介绍,统一监督检查标准和要求,规范动物诊疗监督工作。培训班对2023年全省动物诊疗监督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一是推进动物诊疗智慧监管。推动江苏省智慧畜牧信息管理系统动物诊疗监督模块全省推广应用,实现诊疗监督全程信息化,有效提升诊疗监督效能。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省按照20%的比例,抽取350家诊疗机构,由省、市、县三级监督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检查。三是探索开展动物诊疗信用监管。将有效的监管资源配置在需要监管的重点对象,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座谈,研究制定信用评价模型,开发信用监管系统并适时启动试点工作,以“数字监管”来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解决行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指导和推动各地诊疗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倡导行业自律,引导规范诊疗,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组建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有效化解诊疗纠纷,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3-03-27
河北省多措并举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切实做好河北省春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河北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压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近期农业农村部监测结果显示,非洲猪瘟在部分地区有反弹迹象。各地要高度重视,逐级压实防控责任,逐项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动物防疫全链条监管,严格疫情处置、调运监管、溯源追踪和案件查处,形成防控合力。各地要督促指导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提高防疫意识,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升级改造动物防疫条件设施设备。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动物疫病免疫、检测、洗消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二、抓好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按照2023年全省兽医工作要点要求,落实关键防控措施,全力开展“千百十”活动,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切实强化疫情排查和入场采样监测,及时掌握疫病流行态势。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监测信息,确保真检测、真报告。坚持质量第一,支持创建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对已通过评估的无疫小区,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效。加强检疫、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规范落实防控措施,提升全链条生物安全水平。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做好采样送检和流行病学调查,依法规范报告信息,坚持“早快严小”,严格科学处置风险。三、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各地要按照《2023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要求,督促规模养殖场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散养户落实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确保免疫抗体水平达标。扎实推进“先打后补”,强化监督指导,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告集中免疫等工作进展。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调拨强免疫苗和牲畜耳标等防疫物资,确保物资保障到位,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集中免疫等工作全面完成后,河北省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将组织各市开展春防工作成效互查,各地也要做好辖区内各县(市、区)春季集中免疫效果自查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工作到位。四、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各地充分利用集中培训、发放材料以及新媒体、信息推送等多种途径,重点解读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防控知识,指导养殖场户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核查和处置风险隐患,规范发布疫情和防控信息,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牟利套利等行为,维护正常生产和市场秩序。强化宣传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增强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消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降低公共卫生风险。
2023-03-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会
3月14日,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麦尔丹·木盖提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县(市、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郝勤芳同志主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自治区防重办主任艾合买提·买买提同志报告了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了近期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系统总结了去年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博州、阿克苏地区分管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自治区副主席麦尔丹·木盖提同志深入分析了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当前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防控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强调,冬春季节是动物疫病多发高发期,也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强制免疫、常态化非洲猪瘟防控、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多发病防治、动物检疫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产业健康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全区一盘棋”和兵地融合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坚持不懈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夺取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的全面胜利,为建设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3-03-23
广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
记者从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广西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万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6.4万家,没收问题产品2216.3吨,农资制假售假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据介绍,2022年,广西抽检农资产品3537批次,监测农产品超70万批次,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整顿市场4266次,捣毁制假窝点8个,责令停产停业7个;共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837件,罚没款55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4件,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查处。据悉,广西将突出重点,全力抓好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在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农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上抓好产品监管;把好产品许可关,强化市场治理,开展“清网”行动,加强指导服务,抓实重点环节监管,抓严重点案件惩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建立农资打假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抓牢长效机制建设。
2023-03-23
湖南省市级畜禽种业统计业务培训班在益阳举办
3月16日至18日,湖南省市级畜禽种业统计业务培训班在益阳市举办。本次培训班由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举办。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二级巡视员邓云波,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院长杨亦民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开班仪式。省中心畜牧业发展部、各市州畜禽种业监测工作具体负责人、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畜牧产业研究和社会服务团队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以理论讲座、座谈交流、视频连线和现场数据核查的形式进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业发展部刘统、郝中禹及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曾雄旺围绕畜禽种业统计业务、湖南畜禽种业发展现状及展望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授课。培训班还邀请了湖南扬翔龙晟农牧有限公司、恒远种公猪站两家畜禽种业企业介绍开展种业统计工作的情况。就湖南省畜禽种业统计监测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畜禽种业发展,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畜牧产业研究和社会服务团队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研讨交流。接下来,湖南农大商学院将继续与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省畜牧兽医学会三方开展省畜禽种业监测统计项目深度合作,建立共建共享长效机制,继续强化统计监测工作的数据运用、行业指导以及产业服务,形成优势互补。湖南农大商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院将加强产教融合,突出‘农商’特色,力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好成绩,不断提升学院团队研究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为湖南省畜禽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03-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期兽医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顺利结业
2023年3月19日,新疆第一期兽医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第四模块集中培训工作在昌吉市圆满完成,按照课程设计安排,至此第一期培训工作全部完成。此次培训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主办,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时间从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历时一年半,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来自14个地(州、市)的159人次参加了培训,其中24人完成核心班培训任务,经综合评定,全部准予结业,其中9人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新疆第一期兽医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借鉴了中国兽医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CFETPV)的培训理念和模式,是CFETPV的培训项目的理念和模式在新疆的推广和延续,也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开展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的省份,得到了CFETPV项目办公室的大力支持。新疆先后邀请了爱彩彩票、山东省、山西省、重庆市、厦门市、长沙市、西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多名兽医流行病学专家进行了授课,全面学习了兽医流行病学系统知识内容,提升了学员流行病学理论知识水平,形成了流行病学思维,对兽医流行病学有了全面的体会和了解,将所学理论知识更好的运用到日常工作之中。当前,新疆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高水平、专业性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提升当地动物防疫能力水平,保障新疆畜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今后,新疆将持续优化培训模式和培训内容,继续开展更符合本地实际的兽医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建立符合当地情况和防疫需求的兽医流行病学工作机制,培养一批高级兽医流行病学专业人才,更好服务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023-03-22
江苏省动物疫控中心专家组赴淮安市指导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
江苏省淮安市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保障全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把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确定为2023年畜牧兽医工作重点内容。为切实推进重点养殖企业加快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淮安市邀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家于3月14-16日,赴淮安市盱眙县和淮安区开展了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指导。省级专家组调研了温氏养猪事业部江苏公司,就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工作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建议公司成立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工作组,牵头组织下属各养殖公司推进无疫小区创建。专家组实地查看了盱眙县淮安温氏严岗猪场和穆店猪场及一、二级洗消中心、淮州温氏高荡猪场和一、二级洗消中心,与公司生物安全专员等重要岗位技术骨干进行现场交流,对养殖场和洗消中心现有防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管理技术和生产管理等执行环节存在的短板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省级专家组分别听取了盱眙县、淮安区农业农村局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及淮安温氏公司、淮州温氏公司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要素判定原则》对汇报及实地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期间,专家组还从无疫小区现场评估角度提出进场人员和物资风险管控、病死猪转运处理、净污道区分、疑似疫情应急处置等具体问题,模拟现场问答,指导创建企业进一步掌握重点内容,领会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内涵。省级专家组最后强调,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应全面对照“规范”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监管工作要按照本地“无疫小区监管制度”和“无疫小区监管工作方案”实施;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填报要规范,与工作记录相吻合。下一步,淮安市、县(区)两级畜牧兽医部门将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培训、指导和监管,各方通力合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力争顺利通过江苏省和国家级无非洲猪瘟小区评估。
2023-03-2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联合部署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总社、邮政管理局联合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潘长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以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农时为重点时段,以省、市、县交界地区和农业产业聚集区、农资经营规模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农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扎实开展市场主体清理活动,坚决依法清理、取缔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者。二要强化质量抽检,开展追根溯源。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真实性、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成分为抽检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及时组织查处,并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已流入市场的,要查清去向,采取下架、退市、召回等强制措施,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三要强化重点布控,转被动为主动。对于部分地区非法销售“白皮袋”种子的现象,要克服发现、取证等方面的困难,合理调动执法力量,全面加强布控管理,下大力气,开展整治。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难以查处的问题,要改变坐等投诉举报的被动方式,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网络巡查工作新机制,定期主动网上巡查本辖区电商的销售页面,发现问题及时转为线下查处。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的合作交流,从快递物流入手,查找网络售假的发货窝点。四要强化打击力度,主抓大要案办理。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不查到水落石出决不放过,坚持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对于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工作联动、宣传发动等措施,不断开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全省“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各市县共设立89个分会场,各地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共计1850人参加会议。
2023-03-21
山东省海阳市四项措施全方位防控布病风险
2023年,烟台海阳市突出工作重点,打开工作局面,主动筹划重大事项、重要疫病防控和重要工作机制,四项措施重点抓好布病、结核病等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一、统一方案积极探索。根据《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山东省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海阳市布鲁氏菌病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县乡分工、明确畜间防控和人间防控目标,协同推进,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全市布病净化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市动物疫控中心通过电视、微信、发放宣传图片、防治手册、召开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宣传干预,累计发放各类材料1.4万余份,不同层面专题培训12次,使广大民众、养殖场户、相关从业人员对布病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三、全面开展监测净化。一是开展基线调查,各镇街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存栏牛羊进行了摸底调查,摸清牛羊存栏数、出栏数、发病数和死亡数,切实摸清底数;二是按照谁采样、谁检测、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采样及时结果准确。截至目前,各镇街兽医站累计采样396场点,10793份样品。同时以阳性场群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继续降低各镇街畜间、人间布病流行率。四、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立足辖区监管实际,加大监管力度,摸清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数量变化情况,对省外调入、种用、乳用牛羊实行月月监测制度;二是强化产地检疫,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将产地检疫同辖区内养殖、疫病、免疫、标识同监管结合起来,积极主动的上门服务,做到出栏必检,进一步扩大了现场检疫即时出证模式覆盖范围。今年以来,牛羊产地检疫率大幅提升。
2023-03-21
云南省公布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对标典型、争创一流,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收集提炼了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立案办结的部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一、文山州文山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经营假农药等案【案情摘要】2022年4月25日,文山市农业农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农资经营部涉嫌经营玉米种子“五谷8568”,该种子审定种植区域为“适宜湖北省低山及二高山地区作春玉米种植”。同时,在当事人经营门店发现国家禁止使用农药“百草枯”。4月26日,立案调查处理。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玉米种子“五谷8568”属于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获得销售收入9520元,货值金额10565元;当事人经营的“百草枯”“2甲·敌草快”属于假农药,货值金额666.69元,获得销售收入150元。【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经营假农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后果,并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处理,加之涉案物品销售数量较少,文山市农业农村局作出没收玉米种子“五谷8568”18袋,没收“百草枯”11瓶、“2甲·敌草快”18瓶,没收违法所得9670元,共计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典型意义】种子和农药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广大种植户的合法权益。该案发生在春耕备耕的重要时节,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立案查处当事人经营种子和农药违法行为,确保了广大种植户使用上安全、放心的农资,压实了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同时执法办案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依规作出了量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彰显了执法为民的理念。二、红河州建水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案情摘要】2022年7月30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与红河州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建水县某农资经营部门店及仓库内的“虫螨·虫酰肼(雷行)”等10个农药包装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啶虫脒(果无马)”等16个农药生产日期不规范,有修改痕迹。同日,立案调查处理。经查明,当事人为了获取利益,购买标签修改工具,擅自将库存和客户退回的过期、临近过期农药生产日期修改后,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获得违法收入44454元。【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没收涉案农药及物品,没收违法所得44454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9月9日,将该案移送红河州公安局立案侦办。【典型意义】农药产品质量关系到国家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劣质农药流入市场会对农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危害,直接侵害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是农业行政执法机关重点执法监管对象。行政执法机关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后,发现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震慑了其他农药生产经营者,对净化农药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规范、指引作用。三、楚雄州永仁县某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农产品案【案情摘要】2022年4月13日,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对永仁县某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的鸡进行监督抽样送检,检验结论:样品编号为SYR22043010的鸡肉样品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实测数据为0.202ug/kg,限量值为0.1ug/kg,判定为不合格。6月13日,立案调查处理。6月20日,将该案件移送永仁县公安局侦办。7月19日永仁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经查明,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鸡有500只,自然死亡50只,自食9只,销售430只,合计645公斤,销售单价为16元/公斤,销售收入为10320元。8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处理结果】当事人生产、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农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农产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320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典型意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健康,对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既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强后盾。执法机关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使用行为,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流入餐桌,有效从源头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有力保障。四、玉溪市华宁县某农资店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案情摘要】2022年4月27日,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应登记未登记肥料产品排查处理通知的要求,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堆有的农家乐牌“活化磷矿粉”肥料(规格:40kg/袋,生产商:云南绿之源肥业有限公司)外包装未标注肥料登记证号,共167袋。4月29日,立案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农家乐牌“活化磷矿粉”肥料外包装未标注肥料登记证号。当事人进货肥料13吨,进货价每袋38元,共卖出158袋,销售价45元一袋,无销售票据,获得销售收入7110元。【处理结果】当事人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110元、罚款355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典型意义】肥料登记证号是辨别肥料真假,真实反映企业名称、登记证号、肥料含量、适用作物等信息,是消费者选择肥料的重要信息来源,有利于规范肥料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肥料产业发展。本案中当事人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直接危害到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对农民权益具有潜在的危害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立案查处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行为,督促引导区域内其他肥料生产者积极开展肥料登记,规范肥料生产经营行为。五、曲靖市罗平县某农社兽药经营部经营假兽药案【案情摘要】2022年4月12日,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有30盒“氟苯尼考注射液”,标注为“兽用处方药”,涉嫌经营假兽药。同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兽药“氟苯尼考注射液”,标注为“兽用处方药”,生产企业“赣州百灵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经向该公司发函确认,回函确认当事人经营的不是该公司产品。【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假兽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根据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氟苯尼考注射液”30盒,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典型意义】兽药是养殖业生产中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兽药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经营,对法律法规怀有敬畏之心,但当事人明知经营的兽药属于假兽药,违反了兽药经营管理秩序,对兽药安全造成了潜在危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起到了惩戒威慑作用,对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兽药质量安全风险,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保障畜产品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六、曲靖市马龙区贺某某在黄心白菜种植中使用蔬菜禁用农药毒死蜱案【案情摘要】2021年10月26日,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对蔬菜种植户贺某某种植的黄心白菜开展监督抽查,在黄心白菜样品中检出蔬菜禁用农药毒死蜱。经查,当事人种植的涉案黄心白菜共6亩,货值7800元。2022年4月,马龙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件已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指导意义】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违法使用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当事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以及管理不科学,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导致农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结果后发现当事人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有效震慑了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具有典型指引意义。
202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