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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部署洪涝灾害期间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 2023-08-14 10:10:2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关于防汛抗灾救灾和农业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要求,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结合当前防洪工作实际,聚焦“两个原则、十个强化、二十一项措施”,全面部署洪涝灾害期间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一是坚持“既要防本土,又要防上游”,洪涝灾害极易引发致病病原的大范围扩散蔓延,在严防本土动物疫病传播的基础上,要兼顾对上游地区可能因洪水冲刷带来病原的防范工作。

二是坚持“多病共防”,推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等畜间人兽共患病和仔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的一体化防控,做到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

三是压实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防控措施,各涉农区特别是武清、静海、西青、北辰、滨海新区等区要着力强化应急处理、死亡畜禽处置、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免疫接种、检疫监管、消毒灭源、宣传培训、人员防护、联防联控等10个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应急值守、激活应急队伍、补充调配应急物资、热备重点场所及设备、打捞收集因灾死亡畜禽、转运死亡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重点场所、清洗消毒运输工具、科学使用消毒药品、控制消杀媒介生物、监测重点区域、监测重点病种、巡查排查高风险区域、组织紧急免疫、规范疫苗使用、规范检疫监督、强化防疫执法、开展防疫宣教、严格人员防护、加强联动协作等21项重点防控措施。

下一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将深入受灾区做好指导和技术服务,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区域流行,严防死亡畜禽随意弃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