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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畜牧中心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工作

2 2023-04-01 00:00:00

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增强风险预警预测能力,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制度,沂水县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工作组,对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抽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二、做好宣传培训,开展等级评审。对评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技术培训,掌握评估标准和方法要求。工作中,积极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告知动物防疫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全县动物养殖场、动物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隔离场共计1121家企业进行动物卫生监督风险等级评审,其中涉及动物养殖场1104个、动物屠宰场7个、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1个、动物诊疗机构8个、动物隔离场1个。

三、实行分级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级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监管频次,建立档案并记录监管信息,明确动物卫生风险控制点和关键环节监管点,细化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初评,目前,全县A级养殖场71个、B级478个、C级555个,A级屠宰场5个、B级2个,A级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1个,A级动物诊疗机构1个、B级7个,A级动物隔离场1个。

   通过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动物卫生监管措施,提升了监管效能,对科学树立动物卫生监督理念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